2016年1月11日星期一

有关快播CEO被判的一点感想

  首先声明,我不认识快播的CEO,也没用过快播。我想看毛片直接从网上下就行了,加拿大不限制下毛片。
  对于王CEO的辩护,我只能说,很精彩,但他是个法盲。
  原因很简单,快播服务器上事实上存在毛片,监管不力是最轻的罪名,别人通过快播软件连到快播的服务器看到毛片了,也构成了传播淫秽作品的犯罪行为。所以,王CEO和他的辩护人没有在这个方面上做努力,而是诉诸于宣泄,尽管我个人觉得很精彩我也很喜欢这种辩护风格,所能导致的结果其实不会有啥更改;从脱罪的角度来说,这次辩护很失败,从商业宣传的角度来说,这次辩护很成功。不知道王CEO打算是从哪个角度来进行的,我个人觉得,大抵是要为了出狱之后的东山再起预先作准备了吧。至少,这次的辩护,让我觉得很痛快,我个人会支持王CEO将来要搞的玩意,退一万步说,我也会感兴趣地去尝试一下。

  我无意论断传播淫秽作品罪是善法或是恶法,我没兴趣也没这个能力。
  我只是觉得,似乎这个罪名根本无法遏制淫秽作品的传播。我觉得,倒是应该向荷兰取经,不要老是用法律搞这种愚蠢的一刀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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